海口网6月5日消息(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 见习记者潘睿)海口一六旬阿公颜某因不忍心看到购毒人员毒瘾发作痛苦的样子,为了缓解购毒人员的痛苦出售毒品被抓。5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龙华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颜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颜某,现年66岁,退休前是某机械厂的工人,妻子是家庭妇女,颜某夫妇生育了两名儿子。大儿子无业,赋闲在家。小儿子不慎染上毒品,成了一名“瘾君子”,经常带一些朋友在家里进进出出。绰号“阿弟”的男子王某就是小儿子的好朋友,也是颜某小儿子的“毒友”。
2017年1月17日,王某打电话给颜某,说“阿爸,我现在很难受,带点东西给我”,并将地址告诉颜某。1月17日16时20分许,颜某来到和王某约定的地方,海口市龙华区某幼儿园门口,颜某将一小包用黑色塑料薄膜包装的毒品以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双方交易完成后被守候在附近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当场从颜某身上缴获毒资人民币150元和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从王某身上缴获毒品一小包。经鉴定,含有海洛因成分,净重0.2克。
庭审时,王某供述,“颜某的小儿子是我的好朋友,我经常到颜某家里玩,他对我很好,就像我爸一样,平时我都是喊他‘阿爸’”。颜某供述,“我多次看到过二儿子毒瘾发作难忍的痛苦,所以实在是不忍心看到王某毒瘾发作的痛苦,才给他带点‘货’帮帮他”。
法庭上,颜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知道自己做错了,请求法庭对他从轻发落。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颜某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颜某犯罪的事实,龙华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颜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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