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对于不发放企业给予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高温之下,不少地区都会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记者从海南省人社厅获悉,海南所处地理位置使得天气炎热,因此发放高温补贴的月份也较多。2017年海南省高温补贴在4月至10月发放,共7个月,每天按10元计算,共计2100元。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早在2013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安监局等7个部门又再次联合发出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同时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一工作人员说,最近他们也接到反映高温补贴的投诉。据了解,很多建筑工地为了完成阶段任务赶工期,就必须在高温下作业,但由于很多工程出现层层下包,很难找到关键的负责人落实,因此高温补贴在建筑工地上难以推进。
对于农民工难觅高温补贴问题,省委党校教授唐镇乐认为,关于工人高温补贴、“高温福利”的规定已经不少,关键在于落实。各级劳动监察等政府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定期对企业进行审核,深入农民工群体了解他们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对于拒不发放的企业应该按照政策给予相应的处罚,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确保农民工享受到法律规定的各项权益,不能只剩“高温”没“补贴”。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称,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或克扣高温补贴,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
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66784629;
2.秀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68648727;
3.龙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68530871;
4.琼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65876963;
5.美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65374425;
6.高新区综合执法局:655800210;
7.综保区社会事业局:66819989;
8.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人社处:65717198。
记者陈敬儒
(海口网6月6日讯)
相关链接:
专家:装配式建筑力争2020年占新建建筑面积逾15%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