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一条信息在海口市民微信朋友圈广为流传,《这次动真格了!私家车停靠公交站台或将被处罚!》。
该报道中提到,经海口公安交警以及海口公交集团相关人士证实,海口公交集团的确已经和交警沟通过,目前海口公交80%的公交车辆已经在前挡风玻璃上安装了监控和抓拍设备,设备目前正在调试,准备启用,主要目的就是抓拍社会车辆占用公交站台的违法行为,一经抓拍证实,将对违法占用车道的社会车辆进行处罚。
对此,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处100元罚款。
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依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海口公安交警APP“随手拍”系统积极提供道路交通违法线索,交警部门将在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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