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由郑州市红十字会主办,郑州红十字医用组织库中心协办的郑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座谈会在郑州举行。从2014年开展相关工作以来,截至2017年5月底,郑州市红十字会共完成人体器官捐献247例,遗体捐献32例,眼角膜捐献30例。
当日,郑州市文明办、郑州市红十字会领导与河南省器官移植医院、医学院校、捐献志愿者代表、媒体代表聚集在一起,共同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探讨该市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工作。
69岁的与会代表吴树林有着双重身份。他既是遗体捐献者的家属,同时他自己也是遗体捐献志愿者。
“我的一个同学在1997年实现遗体捐献,2009年,我父亲捐献了遗体,享年100岁,2016年,我大姐去世捐献遗体,享年88岁。”吴树林表示,三位亲属、朋友的遗体捐献,他都参与其中。“特别是和解剖教研室的老师接触后,更加了解了人体解剖在教学和科研上的意义,遗体捐献是一项十分高尚、神圣的事业。”
2016年3月,吴树林在郑州红十字医用组织库中心领取了《郑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完成了遗体捐献的相关手续,自己也成为一名遗体捐献志愿者。吴树林指定在自己去世后,遗体捐献给河南中医药大学,供中医科研和教学实用。
吴树林告诉记者,他已没有对失去生命后的后顾之忧,并且为自己在失去生命之后仍然可以为中医学的进步贡献力量而感到自豪。
今年5月8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将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明确为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对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高度重视以及对红十字会的信任。
目前,郑州市对器官、遗体捐献工作越来越重视,志愿者的爱心得到了应有的尊重。郑州市的遗体捐献者都可以在河南中医药大学设立的告别厅开追悼会,供亲友和社会人士缅怀。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体器官、遗体捐献仍有不少困难。
“目前河南省还没有遗体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并且遗体捐献的程序还不完备、不明确,社会宣传力度也不够。”河南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的陈四清教授认为,在社会上宣传遗体捐献的意义和作用外,至少要让人民群众知道郑州市有郑州红十字医用组织库中心是专门负责遗体捐献工作的。
郑州市文明办副主任姬月莲表示,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捐献志愿者不仅是捐献工作的热心人和宣传员,更是城市文明的一道靓丽风景。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爱心机构加入到这项光明事业,挽救更多生命,传递更多正能量。
目前,河南省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共有六家,分别是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解放军153医院、郑州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三年来,郑州市红十字会共完成人体器官捐献247例,遗体捐献32例,眼角膜捐献30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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