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2日消息(通讯员李盛兰 见习记者周德晓)海口网( 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交警支队获悉,6月14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设的6套自动抓拍机动车远光灯设备将正式启用,这是海口市首次对机动车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违法使用远光灯的驾驶员将面临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据了解,在照明良好的城区道路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严重影响他人驾驶,产生的危害极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海口交警温馨提示,远光灯用于前方无来车或不尾随其他车辆时的行驶照明,或是在乡镇间比较偏僻且没有路灯的公路上行驶时。但遇到对方有来车时,都需要在150米以内,将远光灯调整成近光灯。望广大司机朋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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