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刘素梅,曾是村民眼中公认的“好人”。2015年,刘素梅自己拿出4万元钱,为村里修了一段400米左右的公路,让全村人出行更方便。为了修路,她将家里的田土调换给修公路被占地的村民何某,但由于换地时双方没有做出明确约定,事后引发纠纷,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致多人受伤。因为何家两名伤者住院医疗费等赔偿问题一直未谈妥,何家随后将她告上法庭。目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何素梅赔偿何家8004元。
一场暴雨,让刘素梅当年出钱修的公路变得泥泞
修路
自掏腰包4万元 她成了公认的“好人”
埝湾村5组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广罗乡,与岳池县齐福乡接壤。46岁的刘素梅就住在这个100多人的村落里。其实,贯穿村落的公路并不长,只需将村子两端已通的毛坯路连接起来就可以,大约400米左右。刘素梅试图劝说村民们每家每户凑钱修路,但少有人响应。“村里基本上都是老年人,他们说自己没得钱,另外,每户出多少钱也是个难题,比如说有的人家女儿出嫁了,但是户口在村里,这个(钱)又该怎么算?”
2015年,刘素梅做了一个决定,自己出钱、出地,修一条公路。刘素梅为修路做了初步预算,家里有5万元积蓄,这足够请施工队了,另外,修公路需占用的土地,自家的土地可以拿出来,调换给被占地的村民。
2015年10月份左右,施工队开着挖掘机进入村子。“花了两万元请的挖掘机,然后我包施工队的生活,另外修路占地涉及的青苗赔偿等费用,也是我拿钱出来赔……”刘素梅说,修路的计划得到村民们的大力支持,有人帮着砍树,涉及被占农田的多少,村民会来帮忙丈量,道路走向,也有人帮忙规划。
很快,一条长约400米的毛坯公路修好。刘素梅算了一下,除去各项开支,先前预备的5万元还剩9000元左右。刘素梅也因为出钱修路的事情,成为村民们公认的“好人”。
风波
打个电话换了农田
“好人”陷官司
因为修路,刘素梅家里拿出了3个人的土地调换给被占地的村民。事实上,刘素梅当初因修公路将自家田土调换给被占地村民时,基本上都是口头协议,对于田土的细节并未形成书面文字,这也为她后来的田土纠纷埋下伏笔。
刘素梅修的公路,其中一段需占用邻村村民的农田,而本村邻居何某刚好有一块田在邻村。2015年,当时尚在昆明的何某接到刘素梅的电话时,很爽快答应了刘素梅的建议,将自家位于邻村的农田调拨出来给邻村被占地的村民,刘素梅将位于自家房屋旁边的一块农田调换给何某。
何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因自家换出去的农田田埂上没有栽种树木,这样便有利于庄稼的生长,而刘素梅换给自己的农田田埂上栽种有树木,刘当时曾答应会砍掉这些树。事后,刘也确实将田埂上的几棵大树砍掉了。但之后,刘素梅又在调换给何某的农田田埂上栽种了几株桑树,这让何很不理解,“既然把田都换给我了,田埂难道不是我家的,她为啥还要来栽桑树?”
桑树就栽种在刘素梅当初调换给何某家农田边的马路外侧。刘素梅说,当初自己确实答应会将田埂上的大树砍掉,但是何家先前农田的田埂就是一条路,并无田埂,因为自己调换出来的田土的田埂仍旧应该属于自己,而她和何某当初也未就田埂的归属做出明确说明。何家则认为,农田的田埂理所应当属于农田的现有主人。
去年8月,何家将刘素梅栽种的几株桑树砍掉。双方随后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冲突导致何某的妻子和儿子受伤,受伤的还有刘素梅的叔伯。埝湾村村支书李太平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双方的医药费赔偿问题,尽管当地村干部和派出所经过多次协调,但当事双方一直未谈妥。
4月底,何家将刘素梅以及参与肢体纠纷的刘素梅的两位叔伯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3万余元。
判决
已支付赔偿
希望生活重归平静
在接下来的庭审上,刘素梅称,事件的发生是因为何家挖自家的桑树,是对方的过错在先,而且在冲突中,自己的两位叔伯也因此受伤。何家和刘素梅的官司纠纷很快成为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说,刘素梅出资为村里修路确实给村民们带来方便,但后来引发的伤人事件超出很多人的意外,“这就是一件小事情,大家都退一步,哪里会闹成现在这个样子。”
6月12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得知,目前,广安区人民法院已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方虽然有错在先,但刘素梅遇事也应该冷静,刘的其中一位叔伯尹某在劝阻过程中与何某的儿子发生打架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刘素梅见叔伯受伤本应劝阻或报警的方式处理,刘却拿抓耙去帮忙,这个时候,一旁的何某妻子文某也参与其中,并与刘发生争吵、抓扯,在此过程中又造成文某受伤。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最终判决,刘素梅对何某儿子受伤一事承担20%责任,并对文某受伤承担50%的责任,两者共计赔偿何家8004元。目前,刘素梅已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何家。
“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希望这件事尽快过去,生活能够平静下来。”刘素梅说,因为官司的事情,她现在甚至有些害怕待在村里,担心人们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
成都商报记者 王超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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