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较为发达、工程基础较好、群众水商品意识较强的省份,要进一步加大改革资金投入力度,在全省(市)范围率先全面推进改革,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通知要求,协同配套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明确农业水价成本核定、价格制定原则和方法。改革地区要加强成本监审,及时核定骨干工程、末级渠系水价,不具备成本监审条件的可暂以项目投资概算或可研报告为基础核定。在此基础上,统筹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用户承受能力、补贴机制建立等因素,制定农业水价改革方案,把握好水价调整幅度和节奏,将农业水价一步或分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有条件地区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县域内农业用水条件、工程状况相近的毗邻区域,要加强沟通衔接,执行水价应尽可能统一。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价格形成机制的问题。以前农业水价的形成机制不能准确反映出真实的供求关系,加上产权不清晰,水资源浪费的问题比较突出,水资源要素配置也出现了扭曲。通过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可以对节约用水形成激励,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可以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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