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认识1个月就闪婚 婚后矛盾多数次闹离婚
都是为了拆迁补偿款
为了多分得拆迁补偿款,家住海口的张先生和李女士(化姓)相识1个月左右就闪婚了。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矛盾分歧不断,夫妻俩先后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离婚,但是两人一直离不成,主要原因在于财产分割问题,以及那笔促成这段姻缘的拆迁补偿款。
两人相识1个月就闪婚,一家子多分得61万拆迁补偿款
昨日上午,市民张先生来到海南特区报社,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婚姻。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32岁,家住海口秀英区某小区,妻子李女士与其年岁相当,两人原来同住在一个小区。2015年张先生家位于新海港附近的房屋面临拆迁,补偿款按人头分配,每人能分到60万元左右。
张先生坦言,为了多分得拆迁补偿款,他和李女士闪婚。“家里多一个人就能多分得60万元。”张先生说,为此,在双方父母的介绍下,他和李女士仅相识一个月左右,便于2015年12月登记结婚。
婚后,张先生一家的拆迁补偿款发放下来了,李女士分配到的拆迁补偿款有61万元左右,但是这笔钱并没有打进李女士的个人账户,而是存进了张先生父母名下。也正是这笔61万拆迁补偿款,给张先生夫妻的婚姻埋下了隐患。
婚后生活矛盾分歧不断,夫妻双方先后提起离婚诉讼
婚后的幸福生活好景不长,张先生和李女士之间产生了矛盾。“我在临高工作,而她在海口,我一个月只有4天假期。”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婚前两人相识时间短,感情基础比较薄弱,婚后因为工作原因,夫妻俩聚少离多,但是见面后又常因琐事产生分歧,多次“冷战”,感情日渐淡薄。去年12月份,李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也让夫妻俩的矛盾愈演愈烈,那时两人登记结婚才一年。
据了解,2016年12月,李女士向秀英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财产,但随后又申请撤诉。记者了解到,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除了张先生夫妇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和一辆价值8万余元的小轿车外,还有拆迁补偿款。
虽然李女士已经撤诉,但根据两人的感情状况,张先生认为也应该离婚了。今年3月份,张先生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秀英区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张先生在诉讼中提出,婚后房产和轿车一人一半,此前转给妻子的16万元,他欲索要回一半,但诉讼中并未提及拆迁补偿款。对此,李女士在庭审中表示,双方感情远未达到破裂的程度,不同意离婚。法院最终也以双方感情仍有和好的可能为由,对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财产分割始终未达成一致,小两口一直没有离婚
为此,昨日记者联系到了张先生的妻子李女士。但对于夫妻双方之间的矛盾,李女士也有自己的说法。“当初结婚是想到有拆迁补偿款,这样一来婚后生活也有了经济保障。但是现在钱都被他(张先生)拿走了,然后还想跟我离婚,我当然不同意了。”李女士表示,双方感情不和是事实,但矛盾是张先生先挑起的,“拆迁补偿款发下来之后,他就想离婚,他母亲还到我的单位去闹。”李女士说,她不堪其扰,去年12月才向法院申请离婚。但是张先生不愿将拆迁补偿款分给她,双方协商无果后她选择撤诉不离婚。
李女士说,张先生不愿意分割拆迁补偿款给她,还时常威胁她,双方感情已接近破裂。想离婚,但是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李女士表示,她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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