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理,有效治理管道井封堵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等突出问题,6月14日,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通知,决定从6月中旬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这次整治的对象为全省新建和已经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等高层民用建筑。分摸底排查、集中整改、能力强化、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主要整治内容涉及四个方面,包括涉及消防安全环节审查情况,建筑及场所改建、改变使用性质等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审查情况,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设置情况、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等竖向井道设置和封堵情况,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情况,微型消防站建设和运行情况,消防控制室按规范要求设置和制度建设情况,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和标识化建设情况等26项内容。
在整治过程中,各地建立完善高层民用建筑“一楼一册”工作台帐资料,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统筹协调住建、财政、民政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和业主委员会落实整改事宜,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推动隐患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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