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机动车辆违法使用远光灯,行驶在哪个路段都有被罚款的风险,通过长堤路和平天桥路段等6个路段将被拍;在其他路段,交警部门也加强了机动车辆违法使用远光灯、更改机动车车辆灯具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后者一旦查实将处1000—5000元罚款。
6月13日晚,记者跟随海口市交警支队美兰大队白龙中队民警来到滨江路、长堤路、新埠岛交叉路口执勤。经半个多小时的目测,记者发现,来来往往的车辆中多使用近光灯,少数车辆灯光较亮。
执勤过程中,当记者与司机提及远光灯时,司机师傅说,海口市区路灯比较亮,根本不需要使用远光灯,只是会车期间会短暂使用一下远光灯,提醒对面车辆。
随后,记者看到对面行驶过来一辆车灯较亮的白色轿车,民警王雄立即将车拦下询问:“师傅您好!(敬礼!),您打开远光灯了……”
司机(男):我的车没开远光灯啊,只是更换过车灯,比较亮而已。
民警:请把远光灯打开,切换一下近光灯,反复尝试了几次。
司机(男):车上的远光灯会更亮,经常开车知道打开远光灯会影响对面车辆行驶,在市区我从来不开远光灯。
民警:我们将严格查处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一旦被查实将扣1分并罚款100元。
记者:您知道如何使用远光灯吗?
司机(女):远光灯如何使用不是很清楚,但我一直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在市区或有路灯的路段从来不开远光灯,而且我也很少晚上开车。
记者:当前,海口的长堤路和平天桥路段、滨海大道明珠路路段、白龙南路四中天桥路段、国兴大道大润发路段、南海大道金盘实验学校路段、海府路汽车东站路段等6处安装了远光灯抓拍设备,使用远光灯将给予记1分罚款100元处罚。
司机(女):我看新闻了,而且还告知了家人和朋友,晚上开车会注意的,谢谢您的提醒。
“6台自动抓拍设备传回图片后,我们需要进行人工审核,再进行处罚。”符警官说,人工审核主要针对设备抓拍的图片进行识别,对于车灯分离式的车辆主要从车灯的数量来判定;而远光灯和近光灯一体式的车辆,他们要根据综合判定确认是否违法使用远光灯,确认后才进行对车主发短信告知。当前,自动抓拍设备第一天抓拍违法使用远光灯数据正在统计中,近日将公布于众。
针对上述更换车灯的情况,海口市交警支队法制科袁科长告诉记者,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不得安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正常使用的装置,不得加装、改装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具。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得擅自加装、改装燃料种类、车身结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对于擅自更改、加装车辆灯具的行为,依据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责令改正,对车辆所有人处10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单位或者个人处5000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远光灯使用如何规定的呢?海口市交警支队美兰大队白龙中队民警王雄告诉记者,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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