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两年来,严格按照“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要求依法受理案件,极大地保障当事人的诉权。6月14日,记者获悉,两年来,海南二中院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构建多元化的司法网络服务体系,如今已形成了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微博、微信、网上预约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捷服务平台,全面提升了当事人的诉讼服务体验。
据统计,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海南二中院共受理案件7040件,同比增加1273件,其中一审登记立案910件,当场登记立案887件,当场立案率为97.5%。
依法阳光立案保障当事人诉权
在立案登记工作中,海南二中院结合工作实际,规范立案工作流程,明确登记立案事项,规定接收诉状须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当事人提交的诉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坚持依法立案、阳光立案,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实行当场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由立案法官及时释明,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有效杜绝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的现象。
2016年,海南二中院共审查立案3679件,较2015年同期增长31.1%,其中一审案件登记立案439件,当场登记立案数为426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7.03%。在案件登记立案类型中,行政案件居多,占90.2%。
立案登记制并非简单的凡诉必立,其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为保证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该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轮值法官,加强对当事人的立案引导,促使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2015年,临高县调楼镇10余名民办教师诉临高县人民政府,请求落实教师身份待遇,立案法官审查后发现其诉求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遂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明,并指导其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解决,安抚当事人的对抗情绪,有效化解了矛盾。
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让司法更便民
两年来,海南二中院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导诉台,推行“一张椅子、一杯热水、一张笑脸、一声问候”的四个一服务,引导来访群众或当事人诉讼。依托官网、电子触摸屏等信息化平台,公开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信息,充分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另外,为解决部分特殊群体立案难问题,该院为特殊当事人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实行上门立案,两年以来共上门立案18件,涉案当事人近300人。
为突破诉讼服务大厅的服务局限性,该院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构建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多元化、立体化的司法网络服务体系。充分利用12368服务热线、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真正将司法服务送到家。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立案、网上信访及远程接访服务等,拓展立案渠道,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建立联防体系打击虚假恶意诉讼
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出现了虚假诉讼等不良现象,海南二中院依托全省法院三级联网的基础数据库,配合案件终身识别码和全省法官网上办案系统,建立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联防体系,坚决打击了虚假、恶意诉讼,为维护海南西部社会稳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2016年6月,该院在办理申请人某银行洋浦支行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的过程中,通过办案系统数据库查询,发现该申请人存在恶意诉讼行为后,及时对该申请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予以训诫,该支行也对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取得较好的法律震慑效果。
实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2016年4月,海南二中院按照省高院的工作部署,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律师名单上墙公布,由办案法官向申诉人释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指引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法律指导或法律援助。截止目前,该院已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6名申诉人送达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为申诉人开设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
与此同时,海南二中院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通过立案登记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和方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把司法为民、便民措施落到实处。2016年,该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免、缓、减缴诉讼费的司法救助,办理申请减、缓、免诉讼费案件共13件,金额达32255.25元。2016年至2017年5月,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涉及当事人3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额为29.3万元,让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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