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村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东方对村干部“季”效考评
近日,东方市制发了《东方市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月发放绩效季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优秀奖励”,即按月发放基础补贴,按季度进行绩效考评,按考评等次兑现绩效补贴,用绩效考评“指挥棒”激发村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据了解,东方市将村级干部绩效考评的内容分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出勤履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四部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绩效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90分以上的绩效补贴全额发放,80-89分的按照绩效补贴的90%发放,60-79分的按照绩效补贴的80%发放,得分低于60分的不发放绩效补贴。
对于季度考评处于末位的村级干部,由乡镇党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个季度处于末位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三个季度处于末位的,党组织成员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每年年底,各乡镇党委以“两委干部季度考评结果”为依据,进行年终考核,将每季度考评扣除的绩效补贴用于给年度考核优秀的村级干部发放奖励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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