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张瑞宇)6月12日,福建莆田忠门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驾驶一部小型普通客车与三名骑自行车女子相撞,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小腿骨折。15日上午,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通过微博@莆田网警巡查执法发布该事故情况通报称,肇事司机徐某泉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故处理正在依法开展。
警方发布的情况通报
通报全文:
2017年6月12日13时40分许,北岸开发区忠门镇新文路西埭公交站路段,徐某泉(男,44岁,重庆人)驾驶一部小型普通客车与三名骑自行车的女子蒋某玉(16岁,东埔镇人)、蒋某华(16岁,忠门镇人)、蒋丽某(17岁,忠门镇人)发生碰撞,其中蒋某华、蒋丽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蒋某玉小腿骨折,目前没有生命危险。肇事司机徐某泉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故处理正在依法开展。
事故发生后,北岸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开展抢救伤员、控制肇事者、现场勘察取证等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岸管委会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也相继前往医院探望伤者及其家属。期间,北岸党工委书记林修岚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全力抢救伤员,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工作。
事故发生令人痛心!公安机关将依法全力做好事故后续处理工作。警方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夏季炎热,出行、行车切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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