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6日消息(通讯员李盛兰 见习记者周德晓)为落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在海南省组织开展整治城市道路“三驾”、“三乱”、“两闯”、“两线”、“两牌”和涉及“三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交警支队获悉,自15日起至2017年底,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海口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城市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三驾”、“三乱”、“两闯”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工作以容易致乱致堵致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和车辆为重点,突出城区交通堵点乱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行动,形成交通秩序整治高压严管态势。
酒驾、醉驾、毒驾“三驾”类违法行为: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营运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
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三乱”类违法行为: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不按规定变更车道、掉头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遇交通阻塞或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缓慢通行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占用对面车道或穿插等候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闯红灯、闯禁行“两闯”类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通行,工程运输车、货车不按核准时间路线通行;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
斑马线、停止线“两线”类违法行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或路口内。
假牌、套牌“两牌”类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渣土车、搅拌车、运料车、环卫车、园林绿化车等“五大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共享单车等“五小车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实现“三减少、三提升”,即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交通乱点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效率、市民守法率、安全感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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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显著!海口交警开展"三乱"、"两闯"等违法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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