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记者从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获悉,近日,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将海口市二○一七年五月份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发布。
空气质量
5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22天,二级标准8天,三级标准1天。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μg/m3、11μg/m3、30μg/m3和15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是0.7mg/ 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是121μg/m3。
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南渡江龙塘、永庄水库等国家考核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国控断面儒房和后黎村2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文昌河农垦橡胶所一队、演州河和龙塘等3个监测断面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海水浴场假日海滩浴场水质总体良好,3周符合二级标准(良),适宜游泳;1周符合三级标准(一般),较适宜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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