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某法院受理一起案件,一物业公司认为“摩拜单车”在停车场乱停乱放,影响了其物业管理秩序,因此起诉摩拜,索要管理费用。据悉这是因共享单车停放混乱而致的首例民事诉讼。
这不禁令人联想起目前一线城市的部分地区已单车“成灾”,尽管各地也出台了一些共享单车管理规定,但收效不大。然而还有更加令人不安的一则消息。据媒体调查,2016年近20个品牌共投放了约200万辆共享单车,2017年预计投放总量将接近2000万辆,这些自行车报废之后,会产生近30万吨废金属,相当于5艘航空母舰结构钢的重量。如果它们被丢弃在各个角落,将对环境造成巨大影响。
一方面,是共享单车急速扩张,据调查,平均每15秒即可组装一辆共享单车;另一方面,是共享单车即将因维保、回收难题而“撞墙”。据测算,平摊下来每辆自行车维修保养成本约1000元,这甚至要超过一辆新车的价格。由于单车所含最有价值的回收物——废钢铁价格便宜且量少,回收企业对共享单车兴趣不大。而留给单车企业解决这一问题的时间并不宽裕。虽然如北京、杭州要求共享自行车连续使用3年即强制报废,但很多自行车显然就要提前报废。
因此,以方便出行、价格低廉、创新型经济等面貌问世的共享单车,在尚未探索到盈利模式前,就已经给社会管理造成困扰,甚至有破坏生态环境的潜在威胁。任何一种经济模式或产业,除了考虑盈利和收益,该怎样评估环境危害,防止环境污染?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提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这一制度的内核简单来说,即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拿共享单车为例,单车生产前其生产者就有责任了解并解决当单车废弃后,如何从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角度,以适当的方式处理废弃单车的问题。
思路既有,只差落实。共享单车从一降生就身披创新的光环,推动了城市健康出行理念普及、物联网技术应用与发展,当前既已面临维护和回收等问题,则理应当仁不让,从自身做起探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其他行业做出表率,推动整个社会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认识的提升。倘如此,相信大众仍将对共享单车热烈欢迎,继续抱有宽容,并积极参与到环保流程中去。
(摘编自6月16日《科技日报》,原题为《盈利之外,还有环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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