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拨打12345热线质疑某机构在海口琼山区滨江路358号滨江帝景四期小区BC栋商铺二楼开办幼儿园的合法性,前期是否经过公示和有关部分审核,同时幼儿园油烟排气口直接外排小区内,希望请职能局核实处理。
接到投诉后,琼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考察。并表示该场地符合《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第八条里规定的办园条件(办学规模不低于30 人,办学校舍面积200 平米以上,有一定的户外活动场地。)。同时,该幼儿园向琼山区教育局提交了申请筹设的相关资料,通过对材料的审核,符合筹设的基本条件,经琼山区教育局会议讨论同意该幼儿园的筹设申请,现在幼儿园正在筹设阶段,筹设的批复会在琼山区教育局政务公示栏里进行公示。
对于占用公共场地问题,经滨江街道办和琼山区住保中心现场了解,新开设的幼儿园并没有占用小区公共用地。物业表示业主反映的位置是商铺前面的停车位,但物业已与开发商核实,该停车位属于商铺配套车位,且商铺与小区独立分开,故不存在占用小区公共用地情况。因开发商之前在商铺车位上铺草皮,但车辆进出容易带泥,尤其是雨后容易污染路面,故幼儿园将其硬化,改造为塑胶停车位。
同时,经与物业、幼儿园园长了解得知,该幼儿园不存在油烟直接排放至小区内的情况。目前幼儿园还在装修中,尚未投入使用,油烟管道还未建完,建完后将采用油烟分离排放措施,且将直接向地下油烟管道排放,且届时将会到环保部门验收和备案。
目前,滨江街道办已要求物业向业主做好沟通。同时要求幼儿园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完善手续,并将相关材料复印留给物业,以备向业主解释时给业主核查,以免给业主生活造成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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