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检查“宝丽鲸”。
海口网6月19日消息(记者黄晖 摄影报道)近日,媒体报道称有消费者在名门广场“宝丽鲸”商行购买的咳嗽水出现双层标签且内标签日期疑似过期,该事件引起海口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19日,海口食药监系统三级联动,对全市范围内三家“宝丽鲸”商行进行检查。其中,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京华城“宝丽鲸”商行发现,该商行内有11种产品属性不明,涉嫌夸大宣传。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将问题产品全部下架,进行进一步调查。
19日中午,海口网记者随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京华城的“宝丽鲸”商行。经检查,此前媒体报道的双层标签且内标签有效期疑似过期的“德国Prospan小青蛙止咳化痰滴剂”,该店内没有销售。但经执法人员逐一排查,发现多款产品的标签上标注有预防、治疗等功效,然而该店的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注经营范围为“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并没有药品的经营许可,疑似夸大宣传。
执法人员检查营业执照。
对此,“宝丽鲸”全球购负责人朱传保称,“宝丽鲸”是“O2O”模式,即跨境保税、跨境直邮模式,由消费者在APP上进行下单,产品从海外直接邮寄到国内消费者手中。“实体店只是展示店和体验馆,将产品进行展示,产品不对外售卖,平台本身是不销售产品的。”
对于消费者先前购买的产品出现“双层标签”的现象,朱传保称,标签是由厂家设定的。店里拿到供应商的产品之后,就直接放到了店内进行展示。“贴上这些标签是作为‘防伪’的‘标志’。”朱传保说。然而,对于执法人员查出的11种产品究竟是属于食品、药品或是保健品,朱传保现场未给出明确的回答。
执法人员在“宝丽鲸”京华城店内排查产品。
对此,海口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食品大队负责人符方宜表示,此前消费者在名门广场“宝丽鲸”购买到的产品疑似内标签有效期过期,经执法人员检查确定,该产品内标签有效期与外标签一致,产品仍在有效期内。“经营网络食品销售平台需要在食药监部门进行备案,目前经我们初步检查,‘宝丽鲸’是没有备案的。”符方宜说。
对于在“宝丽鲸”店内查处出的产品究竟是属于食品还是药品,符方宜称,食药监部门将会把这些产品全部下架进行调查,目前还无法定性。“如果确定是药品,我们将根据无证经营对其进行处罚;如果确定是食品,则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这些产品涉嫌夸大功能和功效,按照标签虚假来进行处罚。”
产品标签。
当日,美兰区食药监局在“宝丽鲸”鹏辉广场店查扣了海苔片、沙丁鱼饼圈等共10个品种,66袋标签不合格产品。下一步,海口市食药监局将在海口市范围内对进口食品进行专项整治,对违法经营进口食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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