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近日,澄迈县检察院成功敦促一名因涉嫌职务犯罪潜逃14年的犯罪嫌疑人曾某聪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曾某聪从2002年底至2003年4月在担任澄迈县邮政局计财部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单位66.3万元公款用于赌博和购买私彩等,并于2003年4月畏罪潜逃。2003年4月21日,澄迈县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犯罪嫌疑人曾某聪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
案发后的14年间,澄迈县检察院对曾某聪的追逃工作从未停止。在此期间,案件承办人员多次上门找曾某聪的家属和亲友谈话,反复细致地宣传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释明有关投案自首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并通过近年来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得到从宽处理的案例,引导家人配合做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工作,尽快回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法律的威慑、家人的规劝和思乡心切,6月6日,犯罪嫌疑人曾某聪在其家人陪同下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据了解,在逃人员曾某聪案发后曾经潜逃至深圳、保亭、琼山、琼中等多个地方,居无定所、东躲西藏,平日里靠打零工为生,由于常年精神高度紧张和艰难不规律的生活,身患甲状腺等多种疾病。到案后,曾某聪好似松了一口气,他对办案检察官说,“现在到检察院投案自首了,反而感到轻松了,早知道这样,我应该早来投案,感谢你们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他说,在外逃跑的这些年过得真不是人过的日子,每天吃不好睡不好,特别想念父母、老婆和子女,但是一直不敢打一个电话。回忆起最让他难过的事,这位60岁的汉子哭了起来。他说,“妈妈和老婆相继过世时,我都没能送她们最后一程,我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我太自私了。”
据悉,今年5月全省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推进会结束后,澄迈县检察院当即成立了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与纪检、公安、法院、边防、通讯、银行、组织部、外事办等单位和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工作案情互通、信息共享、定期通报等协作配合制度,形成了追逃追赃工作强大合力。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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