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年多的过渡期,证监会所推出的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从7月1日起实施。市场认为,新办法很可能影响1.25亿的投资者,很有可能终结全民炒股。
评级
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划分五类
市场评价,《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知名财经评论员刘晓博认为,千万不要小看这项“投资者分级”和“投资品分级”制度,此举或许意味着中国股市即将进入最残酷的阶段:去散户化。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在征求意见稿中,对投资者以及相应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了五类划分,明确投资者可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由低至高至少划分为五类,即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
产品或服务也能以风险为核心分为五类: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内的证券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时,应当了解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依据《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制作风险等级评估文件由低至高划分,即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
重要的是,7月1日以后,券商应向普通投资者销售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A股股票、B股股票、AA级别信用债、创新层挂牌公司股票”被划入了“中风险”等级产品。按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适当性匹配标准,不适合购买“中风险”及以上风险等级产品的保守型投资者和谨慎型投资者以后要想买股票可能会被“拒绝”。
问卷
两类投资者无缘炒股
一张调查问卷通过分值大体可确定投资者的等级,普通投资者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将由低至高分为五类等级。得分20分以下,为保守型投资者,可进行低风险投资,可购买或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债券质押式逆回购业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货币型产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服务”。
得分20-36分,为谨慎型投资者,可进行中低风险投资,可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AA+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及相关服务;国债、债券质押式逆回购业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货币型产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服务”。
按照新规,五类投资者中,保守型投资者和谨慎型投资者均无法进行正常炒股。
得分37-53分,为稳健型投资者,可进行中等风险投资,可购买“包括但不限于A股股票、B股股票、AA级别信用债、创新层挂牌公司股票、股票期权备兑开仓业务、股票期权保护性认沽开仓业务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AA+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债券质押式逆回购业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货币型产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服务”。
得分54-82分,为积极型投资者,可进行中高风险投资,可购买港股通股票。除以上投资产品,还可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退市整理期股票、港股通股票(包括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入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入方)风险警示股票、AA-级别信用债、基础层挂牌公司股票、个股期权买入开仓业务、股票期权保证金卖出开仓业务、权证、融资融券业务及相关服务”。
得分83分以上,为激进型投资者,可进行高风险投资。激进型投资者可购买以上所有的风险等级产品,还可以买包括但不限于复杂的结构化产品、AA-以下级别信用债、场外衍生产品及相关服务,覆盖“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和低风险”的所有投资产品或服务。
这份适用于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问卷”,主要考察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年龄学历等内容。券商可以根据差异化服务和管理需要,依据投资者的年龄、收入情况、风险偏好、生理和心理状况、资产状况、诚信状况、投资交易行为特征等因素,明确可以或不得向其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投资者类型,以及可以或者不得向各类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范围。
热点
坚持“买者自负”的底线
A股投资者将被分为专业和普通投资者两大类。针对专业投资者,新办法有了明确规定。对于个人而言,最重要的是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二是具有两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两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两者的不同主要表现在,购买产品和相关服务的时候,普通投资者将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不过,低风险者并非不能炒股,关键是投资者要有认赌服输的态度。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经营机构告知投资者不适合购买相关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后,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经营机构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这大概算是“买者自负”的底线所在吧,愿赌服输就好。
亮点
双录首次规范证券业
市场讨论非常热烈的非双录莫属,这是证券行业的首次规范行为。双录,即录音录像,主要指对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特别是对风险揭示的过程进行留痕,以规范金融机构的销售行为,同时也为日后产生争议时提供依据。
从7月1日起,证券公司将对客户绝大部分临柜开通业务权限(比如创业板、新三板、港股通等)。此外,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临柜购买高风险产品或者申请相关服务等业务,也需要进行双录。此前,部分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为客户开通融资融券、个股期权、分级基金等业务和向客户销售高风险金融产品时,已对客户进行双录。
按照办法规定,7月1日起,如果在营业网点出现以下情形,则应当将向普通投资者进行相关告知、警示的全程录音录像。部分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为客户开通融资融券、个股期权、分级基金等业务和向客户销售高风险金融产品时,已对客户进行双录。
关注
7月1日能否按时落实?
据了解,各地证监局与券商已经进入备战倒计时。而管理办法7月1日能否全面落实,对券商来讲,则意味着一定的挑战。
多名券商经纪业务部门高管表示,本次准备时间极其紧张,难度相当大,适当性管理无法做到完全到位。前期协会口径是适当性管理暂时不涉及普通股票、债券交易,他们也是这样去准备的。“关键是传统股票交易能不能豁免,公募基金能不能不那么严格?现在普遍的做法是在7月后做好产品销售和两融、期权等业务的适当性管理,普通股票交易很难做到位。如果一定要包括股票交易,那我肯定没有一家券商会在7月1日完成任务,起码也得给行业留出时间。”华北地区一家拟上市券商经纪业务部副总裁说。文/本报记者刘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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