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至2016年,毒品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11.9万人,重刑率为21.91%,各年度的重刑率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十几个百分点。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毒品犯罪有关情况,并发布《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
《白皮书》显示,2012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共计54.1万件,审结53.5万件,判决生效犯罪分子54.3万人。
据介绍,2012年至2016年,毒品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11.9万人,重刑率21.91%。在严重毒品犯罪高发的云南,重刑率一直保持高位,四年间的总体重刑率为71.08%,高出同期全国总体重刑率49.17个百分点。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叶晓颖介绍,在犯罪类型上,人民法院重点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并加大了对制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
在严惩对象上,人民法院对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毒枭糯康及其集团骨干成员犯罪案、广东“博社村”系列制贩毒品案等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了死刑。
叶晓颖称,为确保刑罚执行效果,人民法院严格规范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品罪犯的减刑条件,并严格限制对严重毒品罪犯假释。为加大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人民法院更加注重依法追缴毒品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充分适用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针对涉毒次生犯罪频发的现状,人民法院注重依法严惩因吸毒诱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犯罪。
同时,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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