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记者从海口市交警支队获悉,海口市丽晶路与港华路交叉口处致2死3伤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酒测结果公布,肇事司机吴某某酒精检测结果为零,即排除司机酒驾。此前海口交警通报称,肇事司机吴某某为海南万宁人,1985年出生。经过警方对其尿检及酒精检测,目前,已排除吴某某毒驾。
2017年6月20日18时30分许,海口市丽晶路与港华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吴某某驾驶琼ADG***小型轿车,沿丽晶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与港华路交叉路口时,快速逆向行驶撞上某某(姓名不详)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随后碰撞北往南方向正在等候绿灯放行的陈某某驾驶的琼AOF***小型轿车,又继续碰撞路边两名行人后发生侧翻,该事故造成5人受伤送往医院救治,今年62岁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吴某和小轿车驾驶人吴某某当场身亡,3名伤者还在治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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