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海南省检察院向全省各级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必须严格落实省委刘赐贵书记对加强海南省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四个决不允许”重要指示精神,并将它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通知》强调,省委书记刘赐贵提出的“四个决不允许”,为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提供了重要遵循。全省各级院和省院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四个决不允许”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深入学习领会好“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作为当前检察队伍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将落实“四个决不允许”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等“五个过硬”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结合起来,确保将“四个决不允许”落实到学习工作的方方面面。
《通知》要求,各级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四个决不允许”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每一名检察干警做到入脑入心。要切实将“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融入到检察工作中,将其作为衡量检验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标准之一,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为人民服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美好新海南服务。要严守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用实际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续纠正“四风”。要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热情服务群众,打造检察机关文明司法良好形象。要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推进检务公开,严格落实惩处措施,强化检察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能力提升。要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坚决执行干扰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办案的规定、办法,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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