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水质定量评价的数据公开,一方面是顺应社会对水环境保护的期待,满足公众知情权,引导公众理性监督;另一方面,则是倒逼地方政府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责任。
习惯了每月看看自己所在城市或者家乡空气质量排名的朋友,今后可能会多一份关注和“牵挂”——据6月19日《人民日报》报道,环保部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这意味着水环境质量排行榜不久之后将与公众见面。
环保部此番建立覆盖全国338个地级城市的水环境质量排名榜,把水质定量评价的数据公开,一方面是顺应社会对水环境保护的期待,满足公众知情权,引导公众理性监督;另一方面,则是倒逼地方政府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责任。水质好坏的横向对比,以及辖区内河流、水库、湖泊治理与保护的纵向对比,都会给责任落实施加更多压力。
建立水质排行榜是撬动水环境保护的杠杆。不过,要让杠杆真正发挥作用,先要保证其“含金量”。其一,水质监测数据必须真实。环保领域监测数据造假由来已久,花大力气、投入不菲的成本,远不如干扰监测、修改数据来得立竿见影和“简单高效”。建立水质排行榜,监测的科学、独立和防干扰机制,应当走在前面,通过防范虚假水质数据进入排行榜,逐步确立起榜单的权威与公信。
其二,水质监测须全面翔实。城市水环境因地域分布呈现较大的差异,特别是河流、湖泊、水库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水环境监测断面选择不合理,或者在总体水资源分布中占比较低,并不必然代表地方水环境污染治理与保护的真实水平,亮眼排名与漂亮数据也可能是选择性保护的结果。目前,环保部共设置了1940个国控地表水排名断面,平均到338个城市每个城市约6个断面,而全国有2800多个县级区划。尽管这些国控监测断面集中了有代表性的大、中河流,但相对整体的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来说,可能还有欠缺,因此在财力增加、能力逐步成熟的情况下,还应考虑进一步扩大水环境监测断面的布点范围,使得水质排行榜符合更广泛公众的感受。
其三,问责追究须跟上。水质排行榜归根到底是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评价机制,不是为了排名而排名,而要切实发挥作用,见到效果。因此,水质排行榜应与环境保护纳入政绩考核的制度安排结合起来,将排名的结果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比如,具体断面水污染长期得不到治理、优良断面水质持续恶化等,应予追责。总之,要使水质排行榜成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持续向好的“动力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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