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2日消息(见习记者钟圆圆)22日,海口的各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报销窗口里出现了惠民新便利,民政医疗救助被正式纳入其中。从22日开始,新农合的参保对象在出院之时不仅能够报销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还能够报销民政医疗救助。
海口在22日上午进行了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签约。服务协议签订后,海口将在全省率先使用网络信息系统,实现参合居民在市域内各级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这将进一步简化海口市的医疗费用报销程序,省去市民在医院、民政来回跑的麻烦。据悉,此次“一站式”结算服务增加民政医疗救助报销,对象覆盖全市所有参合居民,惠及我市40000多贫困人口。“一站式”计算服务中纳入民政医疗救助报销环节,主要是为2016年12月出台的《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救助对象提供便利,即具有海南省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救助对象。
目前全市参合农民604224人,新农合报销比例为60%到90%不等,贫困患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4000元、非贫困户的患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的可申请大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最高额度也从每年2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目前,患直肠癌、肾功能衰竭、重症地中海贫血、白内障等九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1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付医疗费用不超过1000元。据了解,2016年已经有48978人次达到大病保险补偿标准,大病赔付金额为12847.43万元,已有38863人次获得大病补偿9284.38万元,切实解决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下一步,“一站式”结算服务中还将纳入商业保险,海口市卫生系统将在继续做好大病保险的即时结算的基础上,优化流程,提高结算率,逐步试点推行商保直付,实现医疗与保险的融合补偿,共享民生;拓宽合作领域,共同搭建更全面的医疗保障、保险保障。
海口市卫生局局长曾昭长表示,此次“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和任务要求,是海口市深入推进医改,大力发展便民、惠民医疗服务的具体行动,是贯穿医疗互联网有效使用的重要举措。
他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掌握“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各区行政机构要加强对“一站式”结算服务的监管指导,以及对医保金的监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百姓在医院就能享受真正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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