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3日消息(记者钟元韬)日前,海南省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该意见稿提出具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全部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达90%,同时,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在4000辆以上。
意见稿指出,下一步,海南省要加大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在2017-2020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分别达到60%、70%、80%、90%。邮政车、城市物流用车每年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同时,支持主要在城市和市县较小地域范围经营的出租汽车和租赁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往返里程在100公里内的农村短途班线使用新能源汽车。
意见稿还指出,将加强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和用地保障。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鼓励市县吸引供电、充电企业统筹规划充电网络,在交通运输要道上,包括已经建成或计划建设的农村候车亭安装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车辆充电需要。
此外,推动完善充换电设施。积极争取政府在旧城改造和新城规划建设时,结合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和邮政快递车辆的实际需求,加快配套建设必要的充换电设施。在规划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枢纽、出租汽车运营站、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和服务区、快递物流园区时,配建快速充换电设施。在规划建设城乡公交停车场、保养场、维修厂、出租汽车停车场时,要考虑配建“慢充为主、快充为辅”的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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