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监管。
近年来,国家在加快推进天然气行业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同时,着力加强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环节价格监管。2016年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建立起中游管道运输价格监管规则。但对下游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相对滞后:一是配气价格尚未单独核定。二是监管规则不健全。三是购销差价(视同为配气价格)差异较大。
因此,《指导意见》的出台是继2016年出台两个《办法》、对管道运输环节建立起价格监管规则后,国家进一步对下游城镇燃气配送环节建立起价格监管规则,从而构建起全环节价格监管体系。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配气价格的制定方法,确定了重要指标参数的选取范围,提出了加强监管的具体要求,主要有三个亮点:一是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对直接影响配气价格的部分核心指标参数如供销差率、折旧年限、最低配送气量等规定了上限标准或作出限制性规定,促进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行业效率。二是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地科学确定标杆成本,对燃气企业通过自身努力使实际成本低于标杆成本的部分,建立燃气企业与用户利益共享机制,激励企业提高经营效率,主动降低配气成本。三是推进企业信息公开。要求燃气企业主动公开价格、成本等相关信息,便于不同企业成本对标,强化社会监督。
“《指导意见》是国家加强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指导意见》出台后,天然气产业链从跨省长输管道到省内短途运输管道、再到城市配气管网等各个垄断环节,均构建起较为完善的价格监管制度框架,必将对天然气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近期看,随着各地落实《指导意见》,出台监管规则,加强成本监审,目前少数城市过高的配气价格将会有所降低。中远期看,随着一系列措施的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天然气产业链各环节收益将更趋合理,将有效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该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苏诗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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