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贫困户自建住房贷款 政府全额贴息
海口网6月25日消息(记者陈敬儒)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完善农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对金融机构发放给贫困户(指2014年底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同)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执行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同)的小额贷款;对金融机构发放给贫困户5年以内、执行基准利率的自建住房贷款,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每年给予全额贴息。
自2014年来,我省累计发放农民小额贷款165.76亿元,贴息奖补4.65亿元,惠及农民26.15万户,对推动我省特色农业发展,提升农民生产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和培育农村良好信用环境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在我省脱贫攻坚战中的助推作用,解决贴息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贴息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我省决定:对金融机构发放给贫困户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执行基准利率的小额贷款,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每年给予全额贴息;对金融机构发放给贫困户5年以内、执行基准利率的自建住房贷款,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每年给予全额贴息;对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发放给贫困户贷款的风险补偿比率由1.5%提高至2%,贷款奖励金比率由0.5%提高至2%。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动员乡镇政府、村“两委”,联合涉农金融机构,加大贴息政策和信用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对贫困户的培训要做到进村入户、户户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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