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6月,我国便进入高考季,3个月左右时间,完成考试、阅卷、填报志愿、录取、入学等一系列工作。高考季也往往成为诈骗高发季,诈骗分子纷纷活跃起来。据央视日前报道,河南鹤壁市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假借售卖高考试题答案,对高考考生实施诈骗。据警方初步调查,涉案考生有近百名,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
一入高考季,这边厢,与高考相关的整个链条都有条不紊地运转起来,考生、家长、教师积极备考、应考,高考组织、高校招生等则做好后续保障工作;那边厢,一些骗子也紧锣密鼓地忙碌起来,纷纷来蹭高考这个社会大热点,设置各种各样的骗局,诱使考生、家长掉入陷阱,高考季因此也成为诈骗犯罪的高发季。
考前,骗子以贩卖“高考答案”为名进行诈骗,抓住考生、家长希望得高分的心理,通过网络途径向考生、家长兜售所谓的“高考答案”,骗取巨额钱财后立即失联;或以“特长生加分优惠”诱骗,称能办理艺术、体育、小语种等各类“特长生”加分,骗取各种费用。考后,骗子则假扮高考招生人员,谎称有“内部指标”,或吹嘘自己与高校或招考主管部门的领导有关系,只要家长愿意出钱,即使考生未达到学校投档线,甚至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也能将其“操作”到相应学校读书;或采取障眼法,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考生与家长……可以说,只要考生和家长想走“后门”,总有一款为他们“量身定做”的骗局在“后门”等着他们。
不让高考季成为诈骗高发季,执法部门首先要负起责任,筑牢“防火墙”。譬如,对待网络诈骗——诈骗分子在网络发布“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之类的虚假信息,或在互联网上设立虚假招生网站,整个诈骗过程在网络完成——就需要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搜索”,彻底清除这些不良信息,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再如,涉及高考诈骗类警情本着“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原则,第一时间受理招生诈骗案件,迅速落实警力对案件展开侦破,从严处理,震慑犯罪。除了执法,关键还是在于考生和家长,要有防范心理和正确行为。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部分考生和家长上当受骗,往往与其认知不足或行为不当有关。先说认知,一些考生或家长之所以相信“未达到学校投档线”甚至“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可以通过“操作”成功投档并顺利入读目标高校,就是因为对时下的高校录取工作缺乏认知,而又过分相信“关系”所致。如今,各地教育考试院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录取——由专门的计算机系统按高考分数、所填志愿和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还有多重监督,人为影响因素被降到最低。可以说,骗子所谓的“关系”都是子虚乌有。
还有一些行为,就不是认知不足那么简单了。像购买“高考答案”,本身就是一种搞不正之风、损害社会公平、为社会道德所不容的行为,别人正儿八经地考试,你却花钱买答案,这算什么?同时,此等行为更为法律所禁止——按法律规定,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可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花钱买“高考答案”,幸好买到“假货”,要是“真品”,学生和家长还可能负法律后果。购买“高考答案”上当受骗,“受害者”不是应该先自我检讨吗?
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可以理解,但要尊重游戏规则,坦然接受规则之下的竞争结果,不动歪心思、不走歪门邪道,就不会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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