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抚琴北巷口外,交警对没有避让行人的司机作出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6月15日,抚琴北巷口外,小陈过一条长约10米的斑马线花了1分45秒,而稍有“经验”的谭大姐走走停停,逮住一个没有车的间隙小跑到了对面,“哪有车让人的啊?”类似的经历你是否有过?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治一增”重大部署,强力实施成都治堵十条,推进科学治堵工作,从6月25日起,成都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以“车让人”为重点的“七乱”交通违法专项治理。据悉,成都交警将采取一系列严管措施,通过路面现场查处和天网抓拍,对未依法礼让的机动车进行处罚,并打造首批12个文明礼让示范路口,减少路面交通致堵因素,改善交通秩序。
与此同时,本报将联合成都交警开设曝光栏,对未依法让行的机动车进行曝光。并向全体市民呼吁,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参与到文明与礼让中,让“礼让”成为一种凝聚广泛共识的成都习惯和成都文明。
严格执法
关键词:“天眼地网” 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一些驾驶员认为在道路上不礼让行人不会被交警发现,注意,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将加大路面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执法力度,进一步拓展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和天网视频抓拍功能,发挥现有球机抓拍专席和分控中心视频巡查作用,与路面执勤警力形成人机互动的天眼地网。”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管局局长李文胜介绍,通过天眼地网的形式及时发现和精准查处不按规定让行的交通违法,并形成常态、长效的执法机制。
“开展‘车让人’专项治理行动,是依法保障行人在斑马线上的优先路权。”李文胜说,《道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此类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律依法予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此外,对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造成的交通事故,除认定其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外,还将依法严格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行政责任。
▲从昨日起,成都交警开展“车让人”专项治理行动
示范引领
关键词:设置首批12个文明礼让示范路口
“以创建‘文明畅通示范路段、路口’和‘文明畅通示范街(路)’为抓手,以人民路、蜀都大道两条交通主干道为重点,在城区打造首批12个文明礼让示范路口。”李文胜表示,营造斑马线前主动停车让行的文明交通风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各区(市)县也将参照城区模式,开展不按规定让行行人的治理工作。按照治理、巩固、扩大的步骤,在全市逐步扩大治理重点和区域,直至全域覆盖。
■首批12个文明礼让示范路口:
武侯祠大街与蜀汉街交叉口、二环路西一段与逸都路交叉口、西体路与通锦桥路交叉口、一环路西三段与花牌坊街交叉口、莲桂南路与龙舟路交叉口、红星路二段与新华大道三槐树路交叉口、二环路西一段与大石西路交叉口、清江中路与青羊大道交叉口、二环路东三段与双林路交叉口、二环路东二段与建设北路三段交叉口、天府大道北段与府城大道东段交叉口、益州大道北段与盛和二路交叉口。
创新治理
关键词:依法处罚曝光 增设斑马线夜间闪光警示设施
据了解,交警部门还将加强与公交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网约车企业、校车、公务车等多车单位沟通联系,落实相关单位、企业的主体管理责任。“对上述车辆不按规定让行的行为,除依法处罚曝光外,还将对其违法行为予以抄告,督促单位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再次进行处理,实行叠加管理。”
成都交警将严格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做好交安设施的排查和维护,对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在确保交通信号设施有效、科学、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行人过街信号灯配时,增设二次过街安全设施。特别是在未设置信号灯的斑马线前,科学增设“礼让行人”提示标志、斑马线夜间闪光警示设施,督促驾驶人形成良好驾驶习惯。
同时,本报将联合成都交警开设“曝光栏”,对未依法礼让的违法行为和事故典型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关注、全社会参与、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成都交警提醒:“车让人”不仅是遵规守法的具体表现,也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既需要公安交警部门像治理酒驾一样的常态依法严管,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齐抓共治和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希望通过深入推进“车让人”的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推动“车让人”成为一种凝聚广泛共识的成都习惯和成都文明,让出秩序、让出效率、让出安全、让出和谐,为我市加快建成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成都商报记者 张肇婷
摄影记者 陶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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