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7日消息(通讯员赵庆春 见习记者潘睿)27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美兰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失信不执行人曾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据了解,曾某之前与海口某酒店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0年6月,被告人曾某承租海口某酒店房屋,租赁期间,曾某擅自将房屋转租案外人,收取转租费和租金未支付给海口某酒店,遂引发民事诉讼。2012年12月11日美兰法院判令曾某支付租金人民币85万元及利息给海口某酒店。判决生效后,曾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2013年6月17日,海口某酒店向美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扣划了曾某的存款3.1万元,双方还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之后曾某仍未履行该协议,美兰法院遂以被执行人曾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随后,曾某于2016年4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取保候审。美兰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曾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7年2月17日向美兰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曾某案发后已与申请执行人海口某酒店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全部债务,且取得海口某酒店的谅解,可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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