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共督促行政机关收缴行政罚款4863万元(人民币,下同),收回各类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3477万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1.6亿元。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自2015年7月起,该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确定青岛、烟台、潍坊、临沂、德州、聊城等6个市作为试点地区。试点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从社会反映强烈、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入手,在履行职责中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40件。
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84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71件,其中民事诉前程序案件22件,行政诉前程序案件549件,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42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0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1件,行政公益诉讼80件,所有试点基层院全部解决了提起诉讼的空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排在全国前列;法院审结21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其中临沂有1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判决。
王效彤说,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各地检察机关聚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耕地、矿产等资源保护重点领域,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直排、非法采砂、非法占地等资源环境问题,督促复垦耕地453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7404吨、危险废物4484吨。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一些行政机关存在对污染环境、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行为监管不到位,或怠于追缴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等税费,违规发放各类专项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王效彤表示,这些行为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后,77%的行政机关能够在一个月期限内积极整改到位并回复;对逾期不整改不回复的,各地适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诉讼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同时,试点工作还积累了公益诉讼制度立法的实践经验。王效彤说,检察机关坚持立足办案、推动立法的理念,围绕构建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办案过程中注意涵盖试点领域的广泛性,对直接起诉、支持起诉、指定管辖等程序均有实践,办案数量多、质量高、特点鲜明,样本意义明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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