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8日消息(记者黄晖)28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市食药监局获悉,按照海南省食药监局有关工作部署,海口对全市16家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有特殊药品流向不明的情况。
据悉,第二类精神药品属于特殊药品,如果发生滥用现象,会使人产生依赖性并对人体造成危害。本次专项检查中,检查组首先查看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专职人员职责等文件,并在仓库抽查三个不同品种或批号的药品,核对其购销记录、购销方资质档案、购销发票及验收记录等。同时对仓库的温湿度监测、特殊药品库房的报警系统、退货记录等进行了仔细查看。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未明确部分第二类精神药品相关岗位人员职责制度等。对此,检查组要求企业完善相关职责制度,要求企业切实重视,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务必保证不出现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弊现象。
据统计,此次共检查全市16家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在检查中未发现有特殊药品流向不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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