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王宾、邓华宁)减少药品短缺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今后,鱼精蛋白、丝裂霉素等130种临床急需短缺药将列入清单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28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卫计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6项分类应对措施,全链条发力推动建立健全短缺药治理长效机制,推动“一药难求”逐步缓解。
我国已基本告别“缺医少药”的发展阶段,但一些临床必需药品仍存在结构性、局部性短缺。国家卫计委监测结果显示,有130种临床药品存在不同程度短缺。曾益新指出,这主要是由于一些药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不高,供应保障政策不够细化、相关环节衔接不够顺畅。
针对原料季节性波动等因素导致的生产性短缺,意见提出遴选定点生产品种,通过政府定价、价格谈判、市场撮合等多种方式确定统一采购价格,招标确定定点生产企业,直接挂网采购,保障区域合理供应。
“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在让群众不为药品短缺所‘困’的同时,也确保企业不为利润和发展所‘忧’。”曾益新表示,在市场之手失灵的情况下,政府“托底”将发挥好“协调员”的作用。
如何从源头推动医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在重点任务分工表中提到,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对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注册申请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儿童药品的研发和加快审批也已被纳入新药研制的国家重大专项,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布局。
推动药品短缺治理从“救火式”迈向常态化、系统化,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收集和汇总分析机制,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监测预警机制。“此次意见出台首次以制度化手段将监测从‘使用端’前移至‘工业端’,以直接、准确的方式实现‘未雨绸缪’。”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副主任肖鲁说。
“解决药品短缺并非一日之功,短缺药品的相关标准和应对机制也需动态、科学调整。”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揽子政策已解决近50种药品短缺问题。据悉,为确保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还将逐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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