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专项检查第二类精神药品 未发现流向不明情况
海口网6月30日消息(记者陈丽园)28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按照海南省食药监局有关工作部署,海口对全市16家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有特殊药品流向不明的情况。
据了解,第二类精神药品属于特殊药品,如果发生滥用现象,会使人产生依赖性并对人体造成危害。本次专项检查中,检查组首先查看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专职人员职责等文件,并在仓库抽查三个不同品种或批号的药品,核对其购销记录、购销方资质档案、购销发票及验收记录等。同时对仓库的温湿度监测、特殊药品库房的报警系统、退货记录等进行了仔细查看。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未明确部分第二类精神药品相关岗位人员职责制度等,对此,检查组要求企业完善相关职责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务必保证不出现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弊现象。
相关链接:
海口美兰区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