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苹果更新《AppStore 审核指南》,规定在APP内向原创作者打赏的,属于“应用内购买”,苹果公司将从中抽取30%的分成。APP打赏,网络平台能否抽成?这背后存在什么法律问题?6月3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法律专家进行了探讨。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桂珍认为,苹果公司APP打赏抽成新规直接改变了应用开发者及作者和用户就围绕打赏功能展开的互动模式,即原本苹果手机用户可以以微信支付等支付方式直接向应用开发者或作者进行打赏,全部过程在应用内进行即可。但是苹果APP打赏抽成新规改变了现有的模式,要求打赏必须在AppStore内进行,因此打赏变成了类似于去AppStore购买一个虚拟物品的一个交易,在这个交易过程中,除了苹果抽走了打赏收入30%的提成外,用户能够用以打赏的支付工具也仅限于AppStore认可的支付工具,如银联和支付宝,微信支付就不可以了。韩桂珍说,苹果公司打赏抽成新规将有损竞争秩序和消费者福祉。
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际红指出,用户打赏行为到底属于赠与还是购买行为,需要考察打赏行为发生时的具体场景和打赏目的。一般理解,如果打赏用户,不具有法定或合同上的给付义务,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意愿来决定是否给予打赏,以及打赏的数额,而接受打赏者也不因此产生特定的义务,则一般应当视为赠予行为,不构成购买。
苹果对打赏的抽成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陈际红认为,首先,苹果最新《AppStore 审核指南》的约束对象是App开发者,而非消费者。但是,苹果打赏新规实施后,会从APP开发者获得30%的利益分成,苹果先抽成后,平台和主播剩下的蛋糕就会变小,要么通过各种方式促进打赏变大,把损失转移到消费者身上,要么平台和主播收益减少。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了损害。
苹果对打赏的抽成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家力律师认为,苹果公司“打赏抽成”的行为没有违反《反垄断法》。因为,《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从《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推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是“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目前,苹果的市场份额已经远低于十分之一,控制市场的能力已经在下降,手机用户、APP开发商的选择更加多元,且苹果的“打赏抽成”规定并没有联合其他商家,是对自身生态系统的执着而单打独斗。
但徐家力认为,苹果公司“打赏抽成”的行为有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苹果用户出于对苹果手机产品品质的信赖而购买,也同时购买了作为手机配置之一的IOS系统,进而购买了AppStore中选择下载APP的权利。
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德成提出,首先,从商业角度分析,苹果公司对通过设置与第三方APP的协议对用户的“打赏”行为进行分成,有其自身的考量和商业逻辑,是正当的商业行为,第三方APP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不应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苹果IOS系统在所有移动设备操作系统中的占有率仅为13%左右,不具有垄断地位,不涉及反垄断的问题。其次,在法律层次上,若对第三方APP中用户的打赏行为进行分成,《AppStore审核指南》应明确规定“打赏”行为必须通过IAP进行,其次,还需要依据苹果公司与开发者之间协议对“分成”的具体规定在作分析。最后,倘若苹果公司的行为合规,则不应干扰其正常的商业行为进行,只有努力打造自己的产品、操作系统,掌握核心技术才能打破其他公司的强势市场地位。
相关链接:
云南一14岁女孩打赏主播 母亲银行卡被“掏空”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