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虚开劳务费、虚开发票等方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教授王新海单独及伙同他人,共计套取科研经费576万余元,并将323万余元据为己有。同时,为感谢在中石油担任领导的老同学给予的项目帮助,王新海还先后给对方50万元好处费。6月30日,其因涉嫌贪污罪和行贿罪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贪污
6年套取科研经费576万元
检方指控王新海涉嫌贪污和行贿两项罪名。其中贪污罪的三项指控分别为,2009年至2011年期间,王新海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长江大学教授并担任《物探新方法新技术研究》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伙同方某旺、唐某(均另案处理),通过虚报劳务费等方式,先后套取上述二学校科研经费314万余元,并将其中人民币70万余元据为己有,剩余给了方某旺和唐某二人。
其次是,2010年至2012年期间,王新海如法炮制,通过虚构北京山漠海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开展科研工作的事实,由该公司开具覆压孔渗实验费、服务费等内容发票,先后套取上述二学校科研经费205.99万元并据为己有。
第三笔发生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王新海通过虚构他人劳务支出、冒用他人签名、实际控制他人名下银行卡的方式,先后套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支出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56.05万元,并将其中47.082万元据为己有。
对于贪污罪的指控,王新海说,项目中发生的差旅费、租房子费用等需要用票据报销,这些报销票据有些是方某旺拿来的,方某旺、唐某两人没有科研能力,但是因为两人给他提供了项目的信息,他觉得很重要,才让两人参与其中并给他们发了劳务费。
为了能够将报销“兑现”,王新海成立了北京山漠海疆公司,他虚开了8个人的银行卡,用于支取所谓的劳务费,填写劳务清单需要用到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都是学生的。这8个学生中只有一个人参与过项目,学校把劳务费打入8张银行卡后,他再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中。
至于虚开发票报销一事,王新海辩解说,这其中有很多的迫不得已:“比如很多发票要求三个月内报销完毕,但我们的科研经费可能要一两年才能回来”。他表示,报销制度存在不合理,导致他们按照正常程序无法将一些已经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
行贿
送50万感谢老同学帮忙
检方同时指控王新海于2009年至2013年期间,为感谢时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副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副总经理方某亮(另案处理)在协调调动工作、获取相关科研项目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并进一步谋求其在给予科研项目等方面提供便利,通过方某亮之妻魏某(另案处理),先后给予方某亮50万元。
对于这一指控,王新海表示,自己只是感谢老同学多年的帮助。“之前我孩子来北京上大学,他一直就挺关照的,我就想着怎么感谢他一下。”王新海说,从2006年开始,他每年春节会给老同学送去一万元钱作为过节费。而之后,王新海为了感谢方某亮帮助他调入石油大学提供帮助,更是将过节费的金额提高到了10万元和20万元不等。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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