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包括办理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收费标准都有所降低。
1.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
2.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3.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4.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250元降为每证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6.台湾同胞定居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元降为每证8元。
特别说明:2017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相关链接:
海口警方破获4起买卖伪造证件案 查获一批假证假公章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