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熙海蓝天小区开发商已经延期逾半年交房,而近日在交房的时又让业主签订“放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记者孙令正)
买房本是一件欢喜事。然而,对于海口的杜先生来说,这段时间因为买房的事不仅焦头烂额,而且和售房人员打了一架并受伤。7月2日,海口网友杜先生向记者反映,原本开发商已经延期逾半年交房,而在交房的时候又让其签订“放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的所谓的《确认书》, “不签的话则不能交房”。对此,海口市住建局市场处相关人员指出:开发商不能以此作为交房的前置条件,将会同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购房者和售房人员互殴:源于交房设前置条件
杜先生说,2015年底,他和海南鑫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同意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8号的熙海蓝天住房一套。按照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向杜先生交付商品房。协议还约定:出售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房,逾期300日之内,每逾期一天,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每日按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其《合同》还规定,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政府行为而致拖延等原因的,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杜先生介绍,令他及其他业主郁闷的是,至今开发商已经逾期半年交房,他们也多次追问其原因,但“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说法”。直到今年6月,开发商才通知他过来办理交房手续。
7月1日下午,杜先生与其女友和两名朋友来到熙海蓝天售楼部,准备办理收房手续。但令他想不到的是:“工作人员拿出一张《确认书》,内容大致为:业主必须放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保证不对开发商逾期交房提起任何诉讼。”
对于这个《确认书》,杜先生认为非常不合理:“开发商逾期交房已经违规了,追不追究其责任是业主的权利,开发商怎么以这个来作为交房的前置条件呢?”于是,他拒绝在该《确认书》上签名。而接下来,双方因为此事发生争执和打架,致双方皆有受伤。随后,经辖区派出所协调,此次互殴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按照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向杜先生交付商品房。(记者孙令正)
开发商:延期交房有原因,将合理解决问题
7月2日上午,除了杜先生,还有近百名该楼盘的购房者来到售楼部,要求开发商必须“废除”这个“不合理”条件。他们认为,开发商此前已经失信,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不便:“很多业主因为等待房子结婚和孩子就读已经等了半年多,至今到交房的时候还要附加这么一个荒唐的协议。”对此,他们表示坚决不接受这个《确认书》,并且要求开发商尽快合理合法办理交房手续,“是否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得尊重每个业主的权利”。
那么,开发商对此有何解释呢?7月2日上午,记者也采访了海南鑫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彭小姐。彭小姐对7月1日下午售楼人员和业主之间发生的互殴事件表示道歉。她承诺:今后将加强管理,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彭小姐说:“其实开发商也想早一点给业主交房,但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所以拖延到现在。”
至于为何交房时要求签订关于业主必须放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保证不对开发商逾期交房提起任何诉讼的《确认书》?彭小姐含糊其辞:没有强迫业主签,只是双方协商。
不过,她表示,公司将尽快处理此事,给业主们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
原本开发商已经延期逾半年交房,而在交房的时候又让其签订“放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的所谓的《确认书》。(业主提供)
住建部门:开发商不能设置不合理的交房条件
据购房者介绍,因为此事,他们曾多次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海口市住建部门也明确答复:已经要求开发商不能要求业主签署任何形式的承诺书作为交房的先决条件。但事情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当天中午,海口市住建局市场处的工作人员也因为此事来到现场。这位工作人员称,此事住建部门已经多次要求开发商合理合法解决,“不能以此作为交房条件”。他表示,接下来,将配合工商执法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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