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德高 通讯员葛明亮 吴云龙)近日,法院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生产销售注水牛肉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5万元。此前涉案的其他6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并处数目不等的罚金,因为黄某有自首情节需核实认定,所以没有和其他被告人一同宣判。
经查,黄某等人在南通市端平桥菜市场贩卖牛肉,他们为增加牛肉重量,安排屠宰工人向活牛胃部插管灌水,等到宰杀时,再使用水泵通过牛血管向牛体内二次注水,为防止注入牛肉中的水分流失,还安排屠宰工人在二次注水时添加生粉。这些注过水的牛肉只要20多元一斤,顾客络绎不绝。
2016年4月25日,南通警方发现了这起生产销售注水牛肉案件,遂于同日立案侦查。4月26日,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公安机关在该屠宰点查获用于给活牛及牛肉注水的水管、水泵等物品,并且查获已宰杀注水的肉牛3头。
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2016年2月12日至2016年4月25日短短两个多月里,7名犯罪嫌疑人生产、销售注水牛肉共计近60吨,销售金额累计270多万元。
办案检察官表示:“注水牛肉口感差,还存在病原微生物污染等潜在危害,对于这种犯罪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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