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对专利关注颇高:“很多高校对教授的评价体系是看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的数量,而非质量。所以导致有的高校专利为了专利而专利。”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而如今,知识产权的环境也并不像想象中美好。
“这与我国的国情和民族文化密不可分。”沈方英说,“中国的知识产权法的部分方面从国外借鉴引进,因此会有些水土不服,加之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对无形资产重视和尊重不够。”
李超凡则关注着维权成本问题:“专利问题打官司成本高,需要付出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有的加起来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获得的赔偿很难覆盖这个成本。”
长期以来,中国司法实践深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计算难、判赔数额低的困扰,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也存在‘重侵权认定、轻赔偿论证’的现象。数据显示,中国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平均不到10万元,而每件专利申请的技术研发成本平均为44.1万元。
“无形资产”市场保护需加压
不论是“2%”的“警示”,还是创新主体、创新环境的问题,都成为未来科技创新“补短板”的重要方向。这些现状该如何改变?
围绕专利“重申请轻实施”现象,有业内指出,各地主管部门要完善其项目前景调查、技术审查、商业可行性分析的能力,也可委托独立第三方调查评估等方式进行排查,同时要对提供减税和奖励支持的企业进行跟踪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绍兴文理学院院长叶飞帆此前也强调,政府部门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包括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过程中,要强调专利的实施、应用情况,以“能为技术进步做什么事、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为导向。
而在高校方面,丁列明指出,“高校专利评价体系必然导致大量的工作只注重在前端,而不会考虑它是否可被投入使用。如果能将质量作为考核标准,现状就能大大改善。”不过他也坦言,其实施会存在一定难度。
沈方英则建议关注高校与企业的有效对接问题:“政府可通过科技手段对产业的转型升级进行重点突破,如可以主动利用大数据绘制专利产业创新的‘导航地图’,帮助企业、高校建立市场链,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有效对接,使其全球化决策更为科学精准。”
而谈及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李超凡则认为需要在司法方面“加压”与“出实招”。他认为,要加强司法保护的力度,要加大赔偿的金额和力度。同时,提高知识产权律师的职业素质,让被侵权者维权有帮手,也为提高损害赔偿数额提供智力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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