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一环保行政处罚纠纷案
入选全国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行政案例“海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诉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纠纷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例,这是海南法院系统唯一一篇入选的案例。
2013年6月5日,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监测报告》,儋州环保局根据该《监测报告》,认为桑德水务公司涉嫌违法排放水污染物,于2014年4月16日拟对桑德水务公司作出行政处罚。2014年6月16日,儋州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桑德水务公司处以罚款17万余元。桑德水务公司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该公司的请求得到了儋州市人民法院的支持,撤销处罚决定的一审判决作出后,儋州环保局不服,提出上诉。
海南二中院二审认为,《监测报告》的合法性是审查本案被诉环保行政处罚事实认定是否清楚的基础。由于《监测报告》的取样程序违法,不能作为认定桑德水务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事实的主要证据。而除《监测报告》外,儋州环保局没有进行相关调查,并且违反查处分离的规定,程序违法,处罚决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海南二中院遂依法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的判决,有效维护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近年来,各级环保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破坏环境的情况发生,但不同程度存在执法不规范,“重结果、轻程序”等问题。该案例对推动环保部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促进依法行政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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