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破盗林案 刑事拘留1人
海口网7月5日消息(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翁菖海)近日,海口市森林公安局新民林区派出所民警侦破一起盗窃林木案件,刑事拘留1人。
今年4月23日上午9时许,新民林区派出所民警接到琼山区东昌农场电话报案称:“两名护林员在东昌农场七队7号橡胶园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上装有8段橡胶原木和一把油锯,现场抓获了两名偷砍橡胶树嫌疑人”。
接报后,新民林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处置并着手开展调查。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黄某军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3月30日在东昌农场八队3号橡胶园用农用三轮车和油锯盗窃被伐倒在林地里的4株橡胶树原木,并带妻子黄某文一同将树运回东昌农场二十队自己承包管理的荔枝园里堆放。4月10日和16日,又两次以同样方式盗窃被伐倒的11株橡胶树,并以920元价格运输到三门坡镇的木材加工厂出售。4月23日上午,当黄某军在东昌农场七队盗窃3株橡胶树原木时被东昌农场护林员抓现行。
据6月27日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认定报告显示,犯罪嫌疑人黄某军4次在东昌农场盗窃的18株橡胶树价值2808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办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立案后,立即对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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