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5日消息(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 见习记者潘睿)微信作为时下热门网络通信工具,越来越多的微商在微信做起了各种生意,而海口一男子韩某却利用微信贩卖起了毒品。5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人民币四千元。
据了解,2016年11月21日18时许,韩某在海口市龙华区某酒店8022房接到购毒人员许某的电话,要求购买100元的冰毒,并约定在该酒店交易。随后许某来到该酒店8022房,韩某将准备好的一小包冰毒交给许某,许某通过微信转账给韩某。交易完成后,双方在该房间内吸食冰毒。期间,许某接到朋友罗某的电话,想让许某帮其购买200元的冰毒并通过微信转账给许某。许某又再次向韩某微信转账200元购买冰毒。当日23时许,罗某来到该酒店8022房准备与许某一起吸食毒品时被蹲守的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韩某身上缴获手机一部;从购毒人员许某身上缴获手机一部、一小包用透明胶袋包装的毒品疑似物,经鉴定,含甲基苯丙胺(冰毒)成份,净重0.16克。庭审过程中,韩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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