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实施第一天,灵宝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快速查处一起网络发布虚假视频案件。
5月26日晚,灵宝网民张某在互联网上看到“棉花肉松”虚假视频后,怀疑自己女儿肚子不舒服是因为吃到了“棉花肉松”,便将从灵宝一蛋糕店购买的肉松面包上的肉松放入水中搅拌,称肉松像棉花、“蛋糕店太黑了”,并录制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群内。
该视频被其他网友转发,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灵宝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刻开展工作,查获网民张某。经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张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违法,诚意改正,并取得了被侵害蛋糕店店主的谅解。
鉴于张某违法情节特别轻微,主动消除了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灵宝市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予以警告处罚。(易馨 马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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