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三亚中院)召开海南中度旅游产业开发公司(下称中度旅游公司)破产重整案件职工债权清偿款发放及税款缴纳发放会。此案是三亚中院目前受理最大的一宗破产案件,当天共发放中度旅游公司114名职工工资1800万余元,向海南省及三亚市税务局部门缴纳税款2859万余元。
据三亚中院介绍,中度旅游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1111亿元。曾取得827.81亩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并获批建设“长江商学院三亚校区、三亚温泉谷度假及休闲养生中心项目”,两项目均未完成时,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于2015年初停工至今。
因债务缠身,公司全部资产在重整前已被吉林、江苏、广东、北京、河北及海南省内多家法院先后查封14轮,项目无法继续建设,资产也无法变现清偿债务,现负债总额达61.6亿元。
据三亚中院介绍,因欠薪问题,大量职工通过上访、仲裁、诉讼等方式要求支付薪金。经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三亚中院于2016年9月18日裁定受理对中度旅游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中度旅游公司是因为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但该企业所开发的旅游产品适销对路、市场前景广阔。三亚中院根据调结构、去产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在对中度旅游公司重整可行性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开出“药方”——决定积极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新的战略投资方,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解决困境企业问题。
据三亚中院介绍,本案进入破产程序后,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指定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度旅游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先后完成了企业欠薪1800万余元情况的调查、审查确认债权人申报债权61.6亿余元、企业拖欠税款及滞纳金3100万余元全额确认、资产评估及审计、初步编制完成重整计划草案等工作。
资产变现、清偿债务是破产重整中的难题,是对法院司法智慧的重大考验。经资产评估,中度旅游目前确认的债务总额高达61.6亿元,而其资产评估价值约为25亿元,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同时,中度旅游债权人众多,已经确认的经营性债权人150家,职工债权人114位,债权形式多样,有劳动债权、工程款债权、税款债权及抵押担保的债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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