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与律师交流。(琼山法院供图)
海口网7月6日消息(通讯员倪志扬 尚善利 见习记者潘睿)7月6日,琼山法院使用“互联网+庭审”模式,通过微信视频软件平台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据悉,这是琼山法院第一次使用微信聊天工具庭审。
据了解,2008年黄某花通过王某弟承租大坡镇某村民小组的17亩土地用于选矿。2012年黄某花将该地的承租权及地上建筑物和设备转让给吕某,2014年,吕某与何某及海南某公司签订协议,将海口某村17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转让给何某。然而,何某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该土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何某及海南某公司遂将吕某起诉至琼山法院,称吕某所转让地标的物权属不明,要求法院判定所签协议无效。吕某所转让的土地经过了多次流转,黄某花是各个流转环节的中间环节,因身在上海不方便参加庭审,为便利当事人诉讼,琼山法院积极贯彻“互联网+诉讼服务”的理念,采用微信视频远程庭审模式审理本案。
当事人在视频里回答法官的问话。(琼山法院供图)
在庭审过程中,琼山法院针对新媒体特点,采取严格措施,有效解决身份核实、举证质证和笔录签阅等难题,确保庭审程序规范、依法进行。庭审开始后,承办法官首先对第三人黄某花的身份与其终端设备的一致性进行核实确认,随后,庭审各方以网络和微信系统为平台参与到庭审当中,各方声音及影像清晰准确流畅。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笔录电子版通过微信发送至黄某花处进行阅读确认,整个庭审过程进展顺利。
琼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微信视频庭审能够实现未能到庭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零距离沟通,是一条司法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琼山法院将以此次“互联网+ ”模式庭审为契机,充分运用信息科技手段,着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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