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蛋糕店前卖“咳嗽水”获刑
“咳嗽水”是新型毒品,澄迈一男子在卖这种毒品时并不避讳,与购毒人员在蛋糕店门口交易,结果双双被逮。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符某升,男,1982年生,澄迈县人。2016年12月23日20时许,符某升在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欣奇蛋糕店门口处,以人民币290元的价格贩卖30包“咳嗽水”(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给购毒人员陈某,交易完成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缴获的“咳嗽水”检出可待因、罂粟碱、溴苯那敏成分,净重293.11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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