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公示
到2030年能有效应对50年一遇降雨
日前,《海口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公示中。
规划提出,计划到2020年,建成区不小于20%(不小于42平方公里)的城市硬化面积建成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到2030年,建成区不小于80%(不小于168平方公里)的城市硬化面积建成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海口市共划分12个大排水流域分区,33个管理单元进行指标分解及规划管控。
海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水安全保障规划:规划至2030年,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得到显著提升,能有效应对50年一遇降雨。新建排涝泵站15座、雨水行泄通道12条、雨水调蓄设施28座,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雨水管渠体系,开展城市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规划至2030年,内河水质指标达到或优于Ⅳ类水标准。新增污水处理厂(站)7座,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对河道沿线排水口进行全面摸排和治理。
水生态修复规划:对城市内河进行水域空间修复、内源治理、水动力改善、岸带修复、滨水海绵设施建设等水生态修复工程,规划至2030年,内河水系生态岸线比例达50%。
近期建设
以问题导向明显、新旧结合、排水区域完整性好、基础良好、示范推广性高等为原则,结合海口市城市双修、各片区海绵城市开展基础、未来重点发展方向,筛选海口市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64.8平方公里。
近期建设区-龙昆沟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达到70%,近期建设区-美舍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达到75%。(记者张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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