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9日消息(记者刘杰)2017年4月初以来,海口某文化旅游城部分业主因对购置的产权式酒店公寓在公摊面积、装修质量等方面存在争议,采取着状衣、拉横幅、喊口号等方式开展所谓“维权”活动,扰乱破坏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政府部门以及企业高度重视,先后采取系列措施依法依规全力解决业主的合理诉求,但个别业主转而提出要求政府将产权式酒店变更为住宅,要求企业按市场现价退房等不合理诉求。在政府多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并联合明确发文答复后,部分业主仍置若罔闻,妄图通过非法聚集继续向政府和企业施压,以期获得非分的经济利益。他们不顾警方多次严正警告,坚持以非法的方式进行所谓的“维权”,先后10余次组织煽动大量业主到省政府、迎宾大道、某文化旅游城园区、海甸岛某公司总部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干扰阻挠其他业主收房,甚至策划冲击法院干扰审判,不断变换施压造势行为方式。他们集资串联,蒙面上街,利用老人、孕妇冲锋陷阵,利用婴儿阻碍执法,甚至怂恿艾滋病毒感染者以死要胁,其行为无所不用其极,暴戾之气日盛。
7月4日10时许,20多名业主再次到该文化旅游城项目部聚集“维权”,扰乱社会秩序,海口市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迅速出击,果断处置,依法将现场22名非法聚集的人员带回公安机关审查。同时根据侦查掌握的证据线索,立即开展集中统一打击行动,当日即成功抓获了主要的10名幕后组织策划者,并于7月8日在北京抓获吴某。
经审查,陆某新、符某足、陈某琼、吴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彭某珍等5名违法人员对其违法事实均供认不讳,其余多名普通参与者也均认错悔过。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法对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的陆某新、符某足、陈某琼、吴某等8人予以刑事拘留,对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的张某予以取保候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彭某珍、何某伟、杨某丽和陈某等4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十日、七日和五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对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胡某祥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对李某、沈某等19人审查取证完毕具结悔过后教育放行。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检察机关已对该案提前介入,全程开展侦查监督。
警方提示:市民群众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一定要通过理性合法的手段和正当的法律途径依法依规解决,切实规范自身网上网下的言行,切忌出现过激言行,严禁组织煽动非法聚集。如仍然执迷不悟,拒不改正的,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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